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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50023370942859XU/2023-00014
[ 发文字号 ]
[ 主题分类 ]
其他
[ 体裁分类 ]
其他
[ 发布机构 ]
忠县人力社保局
[ 有效性 ]
有效
[ 成文日期 ]
2023-03-06
[ 发布日期 ]
2023-03-06

忠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3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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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贯彻执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拟订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发展规划、政策,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会同有关部门拟订落实机构改革人员定岗、竞岗和分流政策。拟订贯彻执行人力资源市场发展规划和人力资源流动政策的具体办法,建立统一规范的人力资源市场,促进人力资源合理流动和有效配置;综合管理人力资源市场和流动调配工作;负责人才开发、人才交流和人事代理等管理服务工作。负责促进就业工作,拟订统筹城乡就业再就业发展规划,完善公共就业服务体系,拟订就业培训、就业援助制度;牵头贯彻落实高校毕业生就业政策;落实国(境)外人员就业管理政策。拟订实施城乡劳动者职业培训和高技能人才、农村实用人才培养和激励政策的具体办法;拟订贯彻落实各类技工学校、职业培训机构、职责技能鉴定机构发展规划和管理规划;落实职(执)业资格制度,统筹建立面向城乡劳动者的职业培训制度。建立覆盖城乡的社会保障体系,统筹城乡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政策的贯彻落实,执行国家和市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接续办法;贯彻执行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基金管理和监督制度,承担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基金行政监督责任。负责统筹城乡就业、失业、社会保险基金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拟订应对预案,实施预防、调节和控制,确保就业形势的基本稳定和社会保险基金总体收支平衡。负责贯彻执行行政机关公务员分类、录用、考核、职务任免与升降、奖惩、培训、交流与回避、辞职、辞退、申诉控告、职位聘任等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落实公务员管理的地方性法规、规章,负责行政机关公务员综合管理;承办法定、委托或授权管理领导人员的人事任免事项;会同有关部门拟订落实荣誉和奖励制度,综合管理奖励表彰工作。牵头组织推进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贯彻落实事业单位聘任制度;组织实施事业单位人员和机关工勤人员管理政策的措施和办法;拟订实施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和继续教育政策的落实;牵头推进深化职称制度改革工作,落实博士后管理制度;负责职称、专家综合管理和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选拔、培养工作。牵头贯彻落实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收入分配、津补贴政策和企业职工工资收入分配的调控政策、措施,建立机关企业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正常增长和支付保障机制;认真贯彻落实机关企事业单位人员福利、工(公)伤和离退休政策。会同有关部门拟订落实计划分配军队转业干部安置政策和安置计划,组织拟订落实部分企业军队转业干部解困和稳定政策;牵头做好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管理服务和教育培训工作;落实军队转业干部随调随迁家属的政策性安置工作。贯彻执行农村劳务开发管理及农民工工作综合性政策和规划,推动农村劳务开发及农民工相关政策的落实,协调解决重点难点问题,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负责贯彻执行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制度和劳动关系政策,完善劳动关系协调机制;贯彻执行消除非法使用童工政策和女工、未成年工的特殊劳动保护政策;组织实施劳动、人事保障监督监察,协调劳动、人事维权工作,依法查处违法案件。贯彻落实吸引国(境)外专家、留学人员来(回)忠工作或定居政策;负责承办、交办国(境)外人才、智力引进以及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领域的地区、国际交流与合作工作,负责承办、交办相关涉外业务技术合作和人才交流;负责承办、交办出国(境)培训工作。负责本系统职责范围内的职业病防治监督管理职责。承办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单位构成忠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机关内设10个科室,分别是办公室、组织人事科、规划财务科、政策法规科(挂信访科牌子)、人力资源管理科、事业人员管理科、工资福利科、就业促进科(挂行政审批科牌子)、社会保障科、监督监察科(挂审计科牌子)。下属8二级预算单位,分别是忠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本级),忠县社会保险事务中心、忠县就业和人才中心、忠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监察支队、忠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4个参公事业单位和忠县机关事业单位工资统发中心(与县退休职工管理服务中心两块牌子、一套班子)、忠县人力资源档案管理中心忠县职业技能鉴定中心、忠县人力资源开发服务中心4个全额拨款事业单位。

二、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2023年初预算数2476.16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2476.16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0.0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0.00万元,事业收入0.0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00万元,其他收入0.00万元。收入较2022增加421.87万元,主要原因:公务员基础绩效奖纳入社会保障缴费基数和住房公积金缴费基数导致社保经费拨款增加128.28万元、住房公积金经费拨款增加70.61万元;二是公务员津补贴政策规范、工资调标等增加人员经费预算223.86万元;三是项目经费(三支一扶”人员经费)减少16.00万元;四是日常公用经费增加15.12万元

(二)支出预算2023年初预算数2476.16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预算0万元,教育支出预算6.57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预算2200.79万元,卫生健康支出预算110.61万元,住房保障支出预算158.19万元。支出预算较2022增加421.87万元,主要原因同“(一)收入预算”

三、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2023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476.16万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476.16万元,比2022增加421.8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454.16万元,比2022增加437.87万元,主要原因是工资调标、公务员津补贴政策规范、社保缴费基数按政策调增、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按政策调增等,主要用于保障在职人员工资福利及社会保险缴费,离休人员离休费,退休人员补助等,保障部门正常运转的各项商品服务支出;项目支出22.00万元,比2022减少16.00万元,主要原因是按上级转移支付下达等,主要用于三支一扶人员基本工资、社保缴费等

部门2023年无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四、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2023年“三公经费预算31.01万元,比2022增加0.00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0.00万元,比2022增加0.00万元;公务接待费22.01万元,比2022增加0.0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9.00万元,比2022增加0.00万元,主要原因严格按县财政预算口径3.00万元/辆预算;公务用车购置费0.00万元,比2021年增加0.00万元,主要原因是无公务用车购置计划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 机关运行经费。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运行经费349.81万元(含局机关、参公事业单位、全额事业单位运行经费,除社保中心、就业中心外,其余事业单位与局机关实行统一管理、分别核算,费用难以区分),比上年增加15.13万元,主要原因为培训费、工会经费、福利费预算口径调整导致支出增加。主要用于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水电费、物管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及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2、政府采购情况。所属各预算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0.00万元: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0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00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政府采购0.00万元: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0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00万元。

3、绩效目标设置情况。2022年项目支出均实行了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22.00万元。

4、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截至202212月,所属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3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3辆、执勤执法用车0辆。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购置车辆0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0辆、执勤执法用车0辆。

六、专业性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三)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四)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五)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部门预算公开联系人:涂志华联系方式:023-54239468


?? 附件:部门预算公开表.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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