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公(民)办中小学,忠州幼儿园,县特殊教育学校、职教中心、教师进修校,城区教育联络组,机关各科室,委直属单位:
根据《重庆市教育委员会中国体育彩票app:做好2023年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渝教基发〔2023〕6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现就做好全县2023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中国体育彩票app:教育的重要论述和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对基础教育改革发展的决策部署和全市教育工作会议精神,坚持党的教育方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持义务教育公益性和普惠性发展,实施公办、民办学校同步招生,促进教育公平,提升教育质量,营造良好教育生态,依法保障每一位适龄儿童、少年平等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
二、工作原则
(一)依法入学原则。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凡2023年8月31日(含8月31日)前,年满6周岁及以上儿童,应当依法接受并完成义务教育。就读特殊教育学校的儿童入学年龄可适度放宽。因身体状况需要延缓入学或者休学的,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应当提出申请,由招生学校报当地人民政府和县教委备案,县教委与学校对其实施入学情况追踪。
(二)免试入学原则。所有义务教育学校均应严格遵守义务教育免试入学规定,不得采取考试、评测或者委托校外培训机构采取考试、测试、面谈等形式选拔学生,不得将各种考试、竞赛、培训成绩或证书证明等作为招生入学的条件和依据。义务教育学校要严格落实均衡编班规定,严禁任何学校以实验班、特长班等名义“掐尖”招生。
(三)对口入学原则。小学新生入学实行“三对口”,即学龄儿童与父(母)的户口、房屋产权证明和实际居住地一致,在对口学校入学。农村地区以学龄儿童户籍为主要依据,在对口学校就读。初中新生入学实行毕业地“对口直升”,同一乡镇(街道)内有2所及以上中学且校际间相隔较近的,采用“微机随机录取”的办法分配生源。
适龄儿童、少年因父母无自购房,自出生日起户籍一直挂靠祖父母(外祖父母),与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在招生服务区常住的,视为符合“三对口”入学条件。
(四)规范公平原则。严格落实教育部“十项严禁”招生纪律要求,严格按照招生程序,遵守各项工作时间节点,确保程序公正、过程公开、结果公平,实行阳光招生,阳光录取,阳光入学。严格执行监督问责,实行招生工作责任追究制,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对于违反招生规定的单位和个人,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三、招生办法
(一)小学新生入学
凡符合年龄规定的适龄儿童、少年,不分性别和民族,实行免试划片就近入学,由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凭法定监护人和学生的同一户口簿、预防接种证明(城区小学和一类小学还须提供房屋产权证明),在规定时间内登录“忠县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入学管理系统”(网址:http://218.206.2.157:2019/ZXZS/或关注忠县教育微信公众号)进行学位申报,审核通过后再到对应小学办理入学报名手续,按时接受规定年限的义务教育。城区小学划片招生区域以《2023年秋季城区小学一年级招生公告》为准。农村各小学划定招生区域要坚持就近入学原则,征求当地党委、政府意见,科学合理划定招生区域。
2023年,忠州四小、香山小学、乐天小学招生范围内的正住户籍和购房户子女,自愿选择忠州三小入读小学一年级且一直在忠州三小就读毕业的(上限300人,报满为止),小升初不参加微机随机抽录,在区域内自主选择初中学校就读。
(二)初中新生入学
凡2023年在我县小学毕业和具有相应学业水平、年龄在16周岁以下的小学往届毕业生,按“优化教育资源配置、相对集中和教育行政部门指定区域相结合”的原则,全部免试入读初中一年级。所在乡镇无初中学校的到教育主管部门指定中学就读。重庆市忠县第一中学校(简称“忠县一中”,下同)在全县范围志愿报名小学毕业生中随机抽录。忠县一中抽录后,没被抽中和没有报名忠县一中抽录的小学毕业生按往年政策入学,单校对口小学毕业生仍然对口直升原初中学校,顺溪小学和甘井小学招生区域内正住户籍学生仍直接入读甘井中学,拔山镇、乌杨街道和城区小学毕业生仍然实行“微机随机录取”。
县外小学毕业生回户籍地就读的,凭户口簿和小学毕业证,在规定时间内登录“忠县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入学管理系统”进行学位申报,审核通过后到对应初中学校办理入学报名手续,按时完成规定年限的义务教育。
(三)民办学校招生入学
实行公民同招,各义务教育民办学校要按照批准核定的办学规模进行招生。民办学校的招生计划、招生办法、招生简章等招生材料须报县教委基础教育科审查备案后实施。民办学校接受新生报名人数超过学校招生计划数时,同公办学校一样申请扩招计划,新招年级小学班额不能超过45人,初中班额不能超过50人。严禁招收复读生、借读生,严禁超越办学阶段招生,违规招收的学生一律不予办理学籍注册。对于违规招生、造成不良影响或严重后果的学校,视情节轻重给予约谈、通报批评、追究相关人员责任、依照有关规定给予减少下一年度招生计划、停止当年招生直至吊销办学许可证等处罚。
(四)特殊群体招生入学
1.随迁子女入学。推进“两为主、两纳入、以居住证为主要依据”的随迁子女义务教育入学政策,入学报名时需提交以下证明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
(1)适龄儿童少年与法定监护人的户口簿。
(2)适龄儿童少年与法定监护人的合法居住证明、合法工作证明(市内户籍)和公安部门出具的流动人口居住证明(市外户籍)等有关材料。
(3)小学新生需提供预防接种证明,初中新生需提供小学毕业证明。
随迁子女入读小学一年级,由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规定时间内登录“忠县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入学管理系统”进行学位申报,审核通过后到对应指定学校办理入学报名手续。2023年城区小学随迁子女指定就读学校:忠州三小、甘井小学、鸣玉溪小学、顺溪小学。
县外小学毕业生流动到我县入读初中一年级,由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规定时间内登录“忠县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入学管理系统”进行学位申报,审核通过后到流入地初中学校办理入学报名手续。县内小学毕业生需在县内初中学校流动的,由家长向流入地初中学校提交申请和证明材料,流入地初中学校报教委审批同意后在“忠县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入学管理系统”进行异动申请,原初中招生学校和教委审核通过后到流入地初中学校办理入学报名手续。2023年城区初中随迁子女指定就读学校:民族中学。
认真落实《居住证暂行条例》中国体育彩票app:在流入地居住半年以上和有合法稳定就业、住所等规定要求,加快建立以居住证为主要依据的义务教育随迁子女入学政策。全面清理取消不合规的随迁子女入学证明材料及其时限要求,不得要求提供户籍地无人监护等无谓证明材料,确保符合国家《居住证暂行条例》基本要求的随迁子女应入尽入。公办义务教育学校不得拒收由教育行政部门安排的流动人口随迁子女入学。
2.残疾儿童少年入学。大力推进融合教育,优先采用普通学校随班就读的方式,就近就便安排适龄轻度残疾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中、重度残疾儿童少年安排至特殊教育学校就读;对需要专人护理、不能到学校就读的安排送教上门,依法保障其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极个别情况特别严重的残疾儿童少年,须按相关规定依法办理缓学手续。
3.外籍人员子女入学。招收外籍人员子女的国际学校加强招生管理,不得擅自招收中国籍学生。义务教育学校不得以“国际部”“国际课程班”“境外班”等名义招生。
4.符合条件的现役军人、烈士、公安英模、一至四级因公伤残军人、一至四级因公伤残公安民警、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援藏干部、政府引进的高层次人才、华侨、港澳同胞、在渝工作的外籍专家等,其子女接受义务教育按照相关规定,由居住地教育部门按政策规定安排入学。各招生学校不得随意提高“门槛”,不得推诿责任,不得激化、上交矛盾,稳步有序做好特殊群体子女入学工作。对台湾同胞子女,按照一视同仁、适当照顾的原则,与居住地居民子女享受同等入学政策。
四、招生计划
(一)小学招生计划
学校名称 |
类别 |
招生计划 |
学校名称 |
类别 |
招生计划 | ||
班数 |
人数 |
班数 |
人数 | ||||
望水小学 |
中心校 |
1 |
45 |
新立小学 |
中心校 |
5 |
225 |
善广小学 |
中心校 |
1 |
45 |
中岭小学 |
中心校 |
1 |
45 |
义兴小学 |
中心校 |
1 |
45 |
双桂小学 |
中心校 |
2 |
90 |
新生小学 |
中心校 |
2 |
90 |
同德村小 |
1 |
45 | |
任家小学 |
中心校 |
1 |
45 |
精华小学 |
中心校 |
1 |
45 |
曹家小学 |
中心校 |
1 |
45 |
庙垭小学 |
中心校 |
1 |
45 |
庙塘村小 |
1 |
45 |
拔山小学 |
中心校 |
5 |
225 | |
石子小学 |
中心校 |
1 |
45 |
拔山实小 |
中心校 |
5 |
225 |
乌杨小学 |
中心校 |
5 |
225 |
八德小学 |
中心校 |
1 |
45 |
太集小学 |
中心校 |
1 |
45 |
花桥小学 |
中心校 |
2 |
90 |
洋渡小学 |
中心校 |
2 |
90 |
显周小学 |
中心校 |
1 |
45 |
同合小学 |
中心校 |
1 |
45 |
永丰小学 |
中心校 |
1 |
45 |
蒲家小学 |
中心校 |
1 |
45 |
凌云小学 |
中心校 |
1 |
45 |
东溪小学 |
中心校 |
1 |
45 |
白石小学 |
中心校 |
3 |
135 |
磨子小学 |
中心校 |
1 |
45 |
两河小学 |
中心校 |
1 |
45 |
复兴小学 |
中心校 |
1 |
45 |
万板小学 |
中心校 |
1 |
45 |
水坪村小 |
1 |
45 |
巴营小学 |
中心校 |
1 |
45 | |
石宝小学 |
中心校 |
4 |
180 |
黄家村小 |
1 |
45 | |
咸隆小学 |
中心校 |
1 |
45 |
三汇小学 |
中心校 |
2 |
90 |
涂井小学 |
中心校 |
1 |
45 |
泰来村小 |
1 |
45 | |
坪山小学 |
中心校 |
1 |
45 |
里仁村小 |
1 |
45 | |
金声小学 |
中心校 |
1 |
45 |
金龙村小 |
1 |
45 | |
广兴村小 |
1 |
45 |
黄金小学 |
中心校 |
1 |
45 | |
野鹤小学 |
中心校 |
1 |
45 |
顺溪小学 |
中心校 |
3 |
135 |
汝溪小学 |
中心校 |
6 |
270 |
甘井小学 |
中心校 |
3 |
135 |
南垭村小 |
1 |
45 |
实验小学 |
中心校 |
10 |
450 | |
白庙小学 |
中心校 |
1 |
45 |
忠州二小 |
中心校 |
12 |
540 |
九亭小学 |
中心校 |
1 |
45 |
忠州三小 |
中心校 |
7 |
315 |
碾盘小学 |
中心校 |
1 |
45 |
忠州四小 |
中心校 |
14 |
630 |
丰收小学 |
中心校 |
1 |
45 |
白公路小学 |
本部校区 |
4 |
180 |
兴峰小学 |
中心校 |
1 |
45 |
鸣玉溪校区 |
6 |
270 | |
官坝小学 |
中心校 |
3 |
135 |
香山小学 |
中心校 |
10 |
450 |
石黄小学 |
中心校 |
1 |
45 |
乐天小学 |
中心校 |
10 |
450 |
高洞小学 |
中心校 |
1 |
45 |
特殊教育学校 |
中心校 |
1 |
45 |
黄钦小学 |
中心校 |
1 |
45 |
为民学校 |
中心校 |
1 |
45 |
马灌小学 |
中心校 |
3 |
135 |
文武学校 |
中心校 |
1 |
45 |
倒灌小学 |
中心校 |
1 |
45 |
嵩山军校 |
中心校 |
1 |
45 |
金鸡小学 |
中心校 |
2 |
90 |
中星小学 |
中心校 |
1 |
45 |
黄龙小学 |
中心校 |
1 |
45 |
布泽学校 |
中心校 |
1 |
45 |
盘龙学校 |
中心校 |
1 |
45 |
|
|
|
|
(二)初中招生计划、范围及办法
招生学校 |
计划招生班数 |
预计 招生数 |
招生范围 (对口小学毕业生数,需减掉忠县一中抽录数) |
招生办法 |
新生中学 |
4 |
163 |
新生小学110、望水小学19、善广小学31、布泽学校3 |
对口直升 |
义兴小学 |
3 |
111 |
任家小学76、义兴小学35 |
对口直升 |
嵩山学校 |
1 |
3 |
嵩山学校3 |
对口直升 |
乌杨中学 |
4 |
159 |
石子小学31 |
对口直升 |
太集小学17、乌杨小学235 曹家小学76 |
微机按比例随机录取 | |||
乌杨镇中 |
4 |
200 | ||
洋渡镇中 |
3 |
138 |
蒲家小学22、同合小学40、洋渡小学76 |
对口直升 |
民族中学 |
6 |
261 |
东溪小学79、天桥小学25、复兴小学128、磨子小学29 |
对口直升 |
石宝中学 |
6 |
260 |
石宝小学201、咸隆小学19、涂井小学20、坪山小学20 |
对口直升 |
汝溪中学 |
9 |
435 |
汝溪小学278、九亭小学49、白庙小学27、金声小学59、新场小学22 |
对口直升 |
野鹤小学 |
1 |
37 |
野鹤小学37 |
对口直升 |
官坝中学 |
8 |
356 |
官坝小学158、碾盘小学39、丰收小学61、石黄小学68、兴峰小学30 |
对口直升 |
新立中学 |
7 |
332 |
新立小学288、精华小学21、中岭小学23 |
对口直升 |
为民学校 |
2 |
75 |
为民学校75 |
对口直升 |
双桂镇中 |
3 |
133 |
双桂小学133 |
对口直升 |
永丰镇中 |
3 |
113 |
永丰小学76、凌云小学37 |
对口直升 |
拔山中学 |
4 |
200 |
拔山小学235、拔山实小319、八德小学32、庙垭小学22 |
微机按比例随机录取 |
拔山镇中 |
9 |
408 | ||
花桥镇中 |
3 |
102 |
花桥小学88、显周小学14 |
对口直升 |
马灌中学 |
6 |
289 |
马灌小学189、倒灌小学35、黄钦小学34、高洞小学31 |
对口直升 |
金鸡镇中 |
3 |
126 |
金鸡小学90、黄龙小学36 |
对口直升 |
三汇中学 |
4 |
192 |
三汇小学192 |
对口直升 |
白石中学 |
6 |
258 |
白石小学156、万板小学20、两河小学38、巴营小学44 |
对口直升 |
黄金镇中 |
2 |
60 |
黄金小学60 |
对口直升 |
甘井中学 |
16 |
900 |
实验小学556、忠州二小606、忠州三小211、忠州四小592、白公路小学339、甘井小学163、顺溪小学228、香山小学418、乐天小学393、文武学校19、中星小学36,合计3561 |
顺溪小学和甘井小学正住户籍学生直接入读甘井中学,余下全部城区小学毕业生按比例微机随机分配生源 |
忠州中学 |
29 |
1561 | ||
忠县中学 |
20 |
1100 | ||
忠县一中 |
8 |
400 |
全县所有小学毕业生皆可在毕业学校报名参加微机随机录取,抽录时按各乡镇(街道)的小学报名人数占总报名人数的比例分配招生计划 |
五、招生程序
(一)发布招生入学公告。5月中下旬,各校要向社会发布入学登记公告,公告内容包括招生计划、招生区域划定和新生信息采集操作流程等招生政策,以便家长登录系统进行学位申报。
(二)信息采集与网络审核。5月29日至6月18日,所有申请入读小学一年级或者县外小学毕业流动到我县入读初中一年级的适龄儿童家长,须按照县教委公布的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政策、工作安排、报名程序等相关要求,分批次登录“忠县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入学管理系统”进行网上信息采集和学位申报。忠州四小、香山小学、乐天小学招生对象自愿就读忠州三小的,网上两批次报名时按原校要求填报信息,选择就读学校时系统给出忠州三小和材料反映的对口学校供家长选择,县教委以报名网后台统计数据为准,招生工作结束后在忠州三小公示。学生若选择就读民办义务教育学校,只能选择一所民办学校报名,且公办、民办学校不能兼报。各义务教育招生学校和县教委将按工作流程安排,对报名对象、报名材料进行审核(具体操作办法详见《忠县网上入学报名操作手册》)。
(三)现场报名与材料审核。6月5-6日,“三对口”网审通过的适龄儿童家长,携带相关证明材料前往对应招生学校进行资格审核和现场登记;6月19-20日,第二批网审通过的适龄儿童家长,携带相关证明材料前往对应招生学校进行资格审核和现场登记。各义务教育学校按照县教委规定,对报名对象、报名材料进行审核报名登记。
(四)发放入学通知书。7月1日前,各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对符合条件的适龄儿童、少年,发放入学通知书。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招生工作组织领导。各校要在当地党委、政府的领导下,成立义务教育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统筹抓好招生工作,做到早谋划、早启动、早安排,切实履行对招生入学工作的管理、指导、监督和检查工作职责。各责任区督学要将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纳入日常督导范围,畅通举报和申诉受理渠道,自觉主动接受社会监督,确保招生工作稳定、有序、顺利开展。要加强舆论宣传引导,充分发挥区域内主流媒体和学校微信公众平台作用,深入、细致解读本辖区入学政策,引导广大家长树立科学、可持续发展教育观念,营造有利于学生健康成长的社会氛围。各校要做好招生入学相关的安全稳定预案工作,积极协调公安、应急等部门成立应急小组,加强招生研判,做好民意预判,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和各种突发情况,按照预案妥善处理。城区教育联络组具体负责城区招生政策解释,统一制作招生公告,指导各公(民)办幼儿园张贴招生公告,全面做好城区招生政策宣传。
(二)科学划定招生片区范围。各校要按照“就近入学”原则,统筹考虑城乡人口流动、学龄人口变化等因素,合理划定学校招生范围。人口密集、流动人口剧增、入学矛盾突出的城区学校,必须严格按照当年招生简章执行,片区划定后要保持相对稳定,确需调整时要按照依法治理的思路和办法审慎论证、广泛听取各方意见,提前向社会公布,深入细致做好宣传解释工作,并报当地党委政府同意。民办义务教育学校具体招生范围需报县教委审查备案,有寄宿条件的民办学校可适当扩大招生范围。
(三)严格控制学校办学规模。统筹推进区域内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发展,充分发挥忠县一中、忠州三小的招生潜力,进一步加快城市开发区配套学校建设。要结合实际因校施策,合理调控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办学规模,科学制定招生计划,严格控制和合理调整大校额和超大校额学校的招生计划。各校尤其是城区学校要根据招生规模开足班级数,确保义务教育阶段起始年级不出现56人以上大班额,原则上按照小学每班不超过45人、初中每班不超过50人招生,有条件的学校应当实行小班化教学。
(四)健全控辍保学长效机制。各义务教育学校要落实控辍保学工作责任,不得新增辍学失学现象,持续巩固“义务教育有保障”攻坚成果。对无故未按时报到入学的,特别是初中学段入学新生,要加强家校联系,及时了解情况,切实做好疑似辍学学生劝返复学工作。对家庭困难、身体残疾、随迁子女、留守儿童、返乡儿童等特殊学生群体,以及有学习困难、外出打工等辍学高风险倾向的学生,建立健全“一对一”关爱帮扶机制。高度关注在“私塾”“读经班”等社会培训机构接受教育或在家接受教育的学生,对未按《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规定接受义务教育的适龄儿童、少年,要立即启动义务教育学生控辍保学工作机制,对其法定监护人发放劝返通知书,切实履行失学辍学学生劝返、登记和书面报告责任。
(五)严格落实招生纪律要求。各校要切实维护招生工作的权威性、严肃性,严格遵守招生管理工作规定,坚持公平公正原则,规范招生行为,制止恶性竞争,维护正常的招生秩序。严禁自行组织或与社会培训机构联合组织以选拔生源为目的的各类考试,或采用社会培训机构自行组织的各类考试结果;严禁提前组织招生,变相“掐尖”选生源;严禁公办学校与民办学校混合招生、混合编班;严禁以高额物质奖励、虚假宣传等不正当手段招揽生源;严禁任何学校收取或变相收取与入学挂钩的“捐资助学款”;严禁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以各类竞赛证书、学科竞赛成绩或考级证明等作为招生依据。严禁义务教育学校入学资格与楼盘销售挂钩,严禁以任何理由与房地产开发企业或中介机构新签订购买商品房获得入学资格的协议。严格执行九年义务教育和三年普通高中教育国家学制,严禁通过延长和缩短学制预录生源,严禁以“1+5”“2+4”等方式超纲超前教学,变相储备生源。
(六)严格落实监督问责机制。县教委将建立健全监督和违规违纪举报及申诉受理机制,畅通渠道,依法依纪查处招生入学工作中的违纪行为,及时处置招生工作中的突出问题、突发事件,消除影响正常招生秩序和社会稳定的隐患苗头。各校要加强舆论宣传引导,及时解决招生中出现的问题,回应群众关切。对于造成不良影响或严重后果的学校,将视情节轻重给予约谈、通报批评、追究相关人员责任。对属地学校招生工作监管不力的,依规依纪依法对责任管理部门和人员予以问责。对于违规招生的民办学校,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罚。
?
?
?
忠县教育委员会?????
2023年6月2日?????
(此件主动公开)